本招标项目垫江县黄沙镇长红社区公路长安大道跨线桥项目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发【2025】1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垫江县黄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车购税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垫江县黄沙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黄沙镇长红社区11组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道路为长安大道两侧连接通道,采用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总长约215米,其中桥梁42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安设施工程、桥梁工程、通道工程等内容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84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586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方式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