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名诚置业有限公司开发龙湖区块8-20地块建设项目
瓯越楼市短视频投放推广服务询价公告
1.询价条件
本询价项目龙港市名诚置业有限公司开发龙湖区块8-20地块建设项目,询价人为龙港市名诚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瓯越楼市短视频投放推广服务进行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8-20地块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357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4299.44平方米,地上建筑总面积(计容)69444.45平方米(包含住宅建筑面积56689.85平方米商业网点10013.11平方米,各类配套用房2741.49平方米)。地上不计容 2574.04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 22280.95 平方米。
2.2询价范围
根据询价人的业务需求,按照询价人指定的时间节点要求,报价人负责承揽龙港市名诚置业有限公司开发龙湖区块8-20地块建设项目瓯越楼市短视频投放推广服务的相关事宜,在询价人选定的媒体平台开展推广合作以及负责组织中介进行推广服务。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推广素材准备(含软文、广告、视频内容稿件等)、推广软文的发布(瓯越楼市的微信公众号)、广告发布(瓯越楼市的微信公众号)、推广视频拍摄、视频剪辑及审核、验收、效果评估等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并提供2022-2024年财务会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在内的可以证明公司财务状况的报表,或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3.3 服务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至报价之日)至少有承接过3个类似服务的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4履约信用要求:若报价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报价人报价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4.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5 其他要求:
3.5.1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3.5.3 报价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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