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潼关县-2025-00132
项目名称:潼关县人民法院2025年自定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潼关县人民法院2025年自定装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 | 业务技术装备、业务综合保障装备、司法警察装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设备安装调试到位,确保正常运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潼关县人民法院2025年自定装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提供保证金交纳凭证(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