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RZGL[GK]2025002
项目名称:2025-2026、2026-2027两学年市属学校学生视力筛查和建档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20,000.00元
采购包1(2025-2026、2026-2027两学年市属学校学生视力筛查和建档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62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62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16,2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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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04079900-其他健康检查服务 | 视力筛查服务 | 1(批) | 否 | 1.本项目要求中标机构在2025-2026、2026-2027两学年内,为市属71所中小学校(含中职)及幼儿园大班学生,总计约15万人,每学年开展三次视力筛查服务。筛查内容包括裸眼远视力、戴镜远视力及屈光检测(电脑验光),每日筛查能力不低于3000人。需严格按《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规范》(WS/T 663-2020)执行,统一设备与方法,填写《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结果记录表》,对需复查者发放《复查告知书》。筛查机构须使用符合国标(GB 11533)的视力表和ISO 10342标准的电脑验光仪,设备须定期检定校准,严格执行“一人一消”“一人一遮眼板”的卫生要求。 2.服务机构须在筛查后2周内向学生反馈个体报告单,1个月内向学校提交分班级、年级的视力统计汇总报告(含男女视力不良率、新发近视率等),并向教育行政部门报送总体汇总报告。同时,须按市教育局指定电子格式为每位学生建立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并移交学校。 3.验收将结合过程监督与结果抽查。市教育局将随机抽取不少于5所学校,由指定医疗机构对至少5%的学生进行现场复核,复核结果作为验收重要依据。服务机构还需开展视力健康宣传教育,按学段发放国家卫健委编印的宣传手册,严禁篡改内容或嵌入商业信息。 | 1,62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
机构(执业许可项目含眼科)。。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