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大洋堆西路南段、站前西路北段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大洋堆西路南段、站前西路北段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西昌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408-513401-04-01-337814】FGQB-0162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西昌高新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西昌高新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西昌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408-513401-04-01-337814】FGQB-0162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畅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凉山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道路全长 4889m,分为 A、B 两段,其中:A 段为规划大洋堆西路南段,长 2386.956m,宽 30m;B 段为规划站前西路北段,长 2502.244m,宽 35m。本项目建 设内容:土方工程、车行道工程、人行道工程、路沿石工程、交安工程、管沟工 程、综合管线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中水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1)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整个工程施工图设计、编 制符合评审要求的施工图预算和工程量清单(含满足编制要求的预算 控制价)、参加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并移交、后续设计配合工作等内 容。(2)工程施工: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含变更)和相应工程量清单 所表达的范围及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 和保修工作、后续配合工作等内容。
2.5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1 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应现行规 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审查报告。施工质量标准:达 到国家、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2.7 其他:/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格: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格: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含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施工单位。(2)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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