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黔西南州兴义贵州龙地质公园博物馆景区提质改造项目经营权出让(项目名称)已由兴义市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黔西南州兴义贵州龙地质公园博物馆景区提质改造项目经营权出让有关事宜的批复、兴府函【2025】210号(批文名称、文号)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兴义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资金来源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总投资为:本项目特许经营权转让价下限20776.58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该价格;
经营期限:本项目的经营期限拟定为20年;
招标范围:黔西南州兴义贵州龙地质公园博物馆景区提质改造项目经营权出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正文1.4.3项所列情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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