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纳雍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毕节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毕农复〔2025〕51号(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纳雍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建设单位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贵州省纳雍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纳雍县左鸠戛乡坡其村、瓦房社区、兴文村,昆寨乡中心社区、长春村、高峰社区,锅圈岩乡上田坝村,下田坝村、马场村、文化村、平坝村、民生村、明星村,乐治镇戛泥坝村、高枧社区、碓叉坝社区、金洞社区、青杠社区、沙子冲社区、史家街社区、杨家湾社区、塘坝社区;
2.2建设规模: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20000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15000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5000亩);
2.3投资规模:总投资为5814.98万元;
2.4计划工期:273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职责分工。联合体各组成单位须具有与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职责分工内容相对应的资质。(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明确牵头单位,并由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4)联合体中同一专业分工由多家单位承担的,按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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