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城市新中心核心区地下管网建设工程(一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JA020005-202501-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3-2025-00342
3、项目名称:宜昌市城市新中心核心区地下管网建设工程(一标段)监理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45(万元)
6、最高限价:45(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宜昌市城市新中心核心区地下管网建设工程项目(一标段),对金龙路和六号路雨污水管进行更新改造。宜昌市城市新中心核心区地下管网建设工程一标段为金龙路北段及六号路地下管线及附属,金龙路北段北起城东大道,南到鸦宜铁路,含金龙路与六号路路口范围,大致桩号范围为JL0+020~JL0+340;六号路西起合益路,东至设计金龙路,大致桩号范围为LK0+000~LK0+390,金龙路北段与六号路分界线为桩号LK0+390。主要建设内容为土石方开挖、箱涵、雨污水管、沿线检查井安装、渗管及海绵设施安装、现状管线改迁、电力管沟、通信管安装等。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文明施工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竣工文件收集整理、组织协调等一切事宜。(具体范围以施工界面为准)
8、合同履行期限: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9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发布的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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