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RH2025F043
项目名称:贺州支队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范围(内容(“标的”)):对项目采购人食堂所用食品原材料进行集中定点采购和统一配送。食品原材料可预见性包括食堂所使用的米粮类、豆制品类、面食类、蔬菜类、食用油类、鲜肉类、冻品类、鲜活水产类、禽蛋类、调味品等,具体内容为第三章“项目需求和说明—商务要求(标准)及技术要求(标准)”。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标的”))所属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定为“(四)批发业”。
项目地址:贺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南段)
服务要求:应响应《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和说明”载列的所有实质性内容。
服务标准:应包含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县)采购范围所属行业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设立的行业协会(学会))颁布现行的技术规范(规程)要求。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遇相应管(归)口颁布“新标”的情形,按“新标”政策文件精神对应调整。
《项目合同》履行期限:自《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1个顺延年。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是,仅面向“中小微企业”开放投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合同履行期限:自《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1个顺延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购活动参照政府采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项目属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和贺州市辖区)采购活动应遵循的相应配套法规政策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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