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39752
项目名称: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事务辅助工作集约化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40000
最高限价(元):1040000
★1、负责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电子卷宗扫描,负责全市法院的电子卷宗编目和电子送达。
2、派驻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电子卷宗扫描、编目和电子送达流程。
3、派驻公司有使用、维修、调整本项目所涉及设备硬件及软件的能力。
4、派驻公司必须配备与本项目相应的高速扫描仪2台以上,遇突发情况可在30分钟内送达并安装调试到使用状态。
★5、派驻人员已配齐13人,因原服务合同到期,现重新招标,中标供应商继续留用原人员并为派驻人员缴纳社保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设立专用账户并按照规定时间开资。
6、中标单位和服务合同签署单位应为同一公司,不得转包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如有异议,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供应商,如无异议,自然顺延合同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9日17时00分至2025年10月14日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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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