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Y25-XN117-WZ0486-01
本招标项目2025年度井场辅助配件钻井设施钢木基础采购,招标人为四川宝石钻采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泸州石油装备技术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度井场辅助配件钻井设施钢木基础采购。
2.2 项目概况: 为满足四川宝石钻采设备有限公司泸州石油装备技术分公司2025年度生产需求,针对前期招标未覆盖的新型号钢木基础采购需求,现启动本次井场辅助配件钻井设施钢木基础采购招标。
2.3 预估采购金额: 682.975万元(含税)。
2.4 交货地点: 四川宝石钻采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泸州石油装备技术分公司库房
2.5 交货期:按照四川宝石钻采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泸州石油装备技术分公司使用需求供货。
2.6 质保期:配件交付使用之日起12个月 。
2.7 招标结果有效期:合同有效期为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8 招标范围为:2025年度井场辅助配件钻井设施钢木基础采购,具体如下: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物料编码 |
详细描述 |
计价单位 |
最高限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钢木基础 |
10 |
A25031005000048 |
钻机基础 钢结构/木头 13000*3000*152mm |
台 |
60450 |
604500 |
2 |
钢木基础 |
20 |
A25031005000049 |
钻机基础 钢结构/木头 4570*3000*152mm |
台 |
21250 |
425000 |
3 |
钢木基础 |
126 |
A25031005000027 |
钻机基础 钢结构/木头 3800*2400*120mm |
台 |
14430 |
1818180 |
4 |
钢木基础 |
10 |
A25031005000016 |
滚筒式12Mx3.1Mx19.5CM 120Tons,H型钢150,木材落叶松、防腐、熏蒸 |
只 |
78120 |
781200 |
5 |
钢木基础 |
10 |
A26030602006169 |
滚筒式12Mx3Mx15CM ,H型钢150,木材落叶松、防腐、熏蒸 |
只 |
75600 |
756000 |
6 |
钢木基础 |
10 |
A26030602006170 |
钢木基础30 FT (9.1米)LENGTH X 10 FT(3米) WIDTH X (152mm)6",H型钢150,木材落叶松、防腐、熏蒸 |
只 |
42315 |
423150 |
7 |
钢木基础 |
10 |
A26030602006171 |
滚筒式9710*2600*160,H型钢150,木材落叶松、防腐、熏蒸 |
只 |
53016 |
530160 |
8 |
钢木基础 |
10 |
A26030602006172 |
4000*2000*210,工字钢200,木材落叶松、防腐、熏蒸 |
只 |
12400 |
124000 |
9 |
钢木基础 |
10 |
A26030602006173 |
5000*3000*210,工字钢200,木材落叶松、防腐、熏蒸 |
只 |
23250 |
232500 |
10 |
钢木基础 |
10 |
A26030602006174 |
6710X3930X150钢木基础,H型钢150,木材落叶松、防腐、熏蒸 |
只 |
40874 |
408740 |
11 |
钢木基础 |
20 |
A26030602006175 |
7810X3000X150,H型钢150,木材落叶松、防腐、熏蒸 |
只 |
36316 |
726320 |
12 |
合计 |
|
|
|
|
|
6829750 |
2.8.1商务计价方式:所采购标的物均含13%税,包装费、运输费、服务费等全部费用,设置单项最高限价。超过其中任意一项最高限价,投标将予以否决。
2.9 招标结果有效期:合同有效期为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10 报价要求:投标报价为所采购标的物到厂价总价,含13%税,包装费、运输费、服务费等全部费用。投标人须按需求清单进行报价,不得缺报、漏报,不得改变清单实质性内容,不按照要求报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11 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财务状况: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注册会计师的签名或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若投标人由于成立时间的原因而不能提供完整的一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的内容。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仅接受制造商参与投标。
*3.4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标段至少一种投标产品(或与其同属同一产品类别的相似产品,如为结构件类产品业绩均视为有效)在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销售业绩清单,及对应销售合同和结算发票的扫描件。
*3.5 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3.5.3投标人须承诺完全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不存在负偏离。
*3.6信用要求:
*3.6.1 投标人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若投标人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及下属单位、地方政府等质量监督检查中,存在重大质量问题、事故,其投标资格将被否决。
*3.6.2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
(4)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5)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列为黑名单内的“三商”的。对于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3.6.1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3.6.2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3.7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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