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长春高新热力地下管网改造及智慧供热系统工程(管网部分)-施工
项目编号:CCS20250915FJSZ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高新热力地下管网改造及智慧供热系统工程已由长春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新发改字[2025]1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高新热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高新热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管网部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高新热力地下管网改造及智慧供热系统工程(管网部分)-施工
2.2 招标范围:工程建设规模为428万平方米热用户供热管网系统改造,包括改建部分现有一次网、二次网供热管网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更换市政供热管道69.292km(管道长度),更换庭院管网(含楼内立管)226.268km,新建DN500供热管网2km;管沟道路恢复:沥青路面97000㎡,水泥路面84883㎡,方砖路面60631㎡。
2.3 建设地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4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7年9月30日(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5 合同估算价:折扣系数1.0000,工程施工费用:32205万元。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B2)级资质,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25日)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施工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受限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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