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龙潭区建设路等道路地下管网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S20250915FJSZ02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龙潭区建设路等道路地下管网改造已由吉林市龙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吉龙发改审字【2025】2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市龙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吉林市龙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资金及区级财政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新建排水管线总长度3405米,其中建设路新建DN300-DN5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线790米,振兴路新建N300-DN10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线2615米。文化路清掏边沟淤泥262.4立方米,拆除及恢复钢筋混凝土预制边沟675.6米,更换钢筋混凝土盖板1640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镇建设路、振兴路、文化路。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划分2个标段。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预算金额 |
1 |
JLS20250915FJSZ02001001 |
吉林市龙潭区建设路等道路地下管网改造项目施工 |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 |
2025年10月31日-2026年6月30日,共计242日历天 |
10193542.00元 |
2 |
JLS20250915FJSZ02001002 |
吉林市龙潭区建设路等道路地下管网改造项目监理 |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阶段及工程保修期、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审计结算及保修结束为止 |
183300.00元 |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监理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2.5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未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最高投标限价公布5天内向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投诉申请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应无在建工程;
3.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及《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9号)文件的规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10.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吉建管〔2023〕20号)中相关规定;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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