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石台抽水蓄能电站质量安全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Q241100336445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安徽石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安徽石台抽水蓄能电站质量安全管理服务项目进行 ✓谈判采购 □询比采购 ,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为:__/__(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台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距离合肥市直线距离185km。工程开发任务为承担电力系统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电站装机容量1200MW,属日调节抽水蓄能电站,连续满发小时数8h。装设4台单机容量300MW立轴单级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发电机组,设计年发电量14.71亿kW·h,设计年抽水耗电量19.61亿kW·h,综合效率约为75%。电站为一等大(1)型工程,枢纽工程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
电站主体工程已于2023年7月开工,上下水库计划蓄水时间为2026年6月,首台机组并网发电时间为2027年,全部机组并网发电时间为2028年。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安徽石台抽水蓄能电站2025年-2027年质量安全管理服务。
报价人按采购人的要求派驻质量专业管理人员2名,安全专业管理人员1名,常驻项目现场,协助采购人开展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安全管理服务工作。
工程建设范围包括:上水库、引水系统、地下厂房系统、尾水系统、下水库及开关站等土建、金结与机电安装工程;生产调度中心工程;永久安全监测工程;砂石加工系统及混凝土拌和系统建设与运行等辅助设施工程;业主营地工程;及与上述项目相关联工程、施工辅助工程及其它。
本次采购的质量安全管理服务工作范围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试验、物探、金结检测、安全监测与测量等各参建单位的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包括协助采购人开展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完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组织或参加质量安全会议、防汛防灾监督管理、“三标一体”体系运行、“第三方”管理(物探、测量、检测、监测、试验等)、质量安全内外部沟通协调、消防及防火安全监督管理、质量安全目标管理、组织或参加质量安全考核、组织或参加质量安全技术方案审查、电站精品工程创建、质量安全日常教育培训、日常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与指导工作及采购人安排的其他质量安全相关工作等。
派驻的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均要求6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人员进场前须向采购人提供当年的健康证明。
2.3 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计划开始时间为2025年10月1日,结束时间为2027年9月30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且报价人的人员到位并符合采购文件约定为起始日,服务期共24个月。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业绩要求:近5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已完成或正在承担的水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质量或安全相关的技术咨询或管理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人员要求:拟投入的本项目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的项目管理或质量管理或安全管理工作经验(须提供学历、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财务要求:近3年(2022年~2024年)财务无连续两年亏损,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不公开征集 ✓公开征集 □部分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 月 日 24 时(北京时间)。
5.2 采购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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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