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城区供排水一体化项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Q2511003233245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六安市三峡二期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六安市城区供排水一体化项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本项目为采购人自主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 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六安市城区供排水一体化项目总投资356530.23万元,其中新建项目投资193140.26 万元(含工程费用159654.10万元),以上投资为批复的概算中投资额。
本项目共分为15个子项目,具体内容下:新建项目包含六安市城区积涝点整治工程、六安市经开区积涝点整治工程、南山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含城北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城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六安市第三批小区(单位)街巷雨污混接整治工程、六安市城区市政排水管网修复改造二期工程。存量项目包含六安一水厂、六安二水厂、东部新城水厂、东城水厂、东城(经开区)污水处理厂一期、东城(经开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城区碧水源实施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城北污水处理厂二期、五条河道运维项目、城区排水设施运维项目。
(2)采购范围
根据国家和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本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编制完成符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及满足甲方需求的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竣工财务决算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合同执行期间就竣工决算报告编制事宜对甲方提供的培训及咨询服务(按甲方要求);
2)编制竣工决算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咨询报告、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工程竣工决算说明书及相关附件等;
3)配合甲方人员完成竣工决算报告备案及就竣工决算报告与政府方进行沟通,如政府方对竣工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有关的事项进行审核、审计,供应商协助采购人配合开展,直至政府方同意竣工决算的编制成果(出具审计报告或批复);
4)配合采购人及实施机构对政府审计部门的审计及后续整改工作(如有),以及采购人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内部管理要求;
5)完成对应竣工实物资产清查,形成资产清单,并合理确认每一项实物资产价值。
上述工作内容的费用均含在本合同范围内。
(3)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暂定1年。具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政府决算报告审计之日止。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验收时间为准)具有一项工程建设类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或审计业绩。(须提供合同,如合同无法完全体现业绩要求信息,须另外提供盖公章的业主证明或过程结算发票+税务局查询截图);
(3)财务要求:近2年(2023-2024年)无连续亏损,须提供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成员须提供清晰的证书原件扫描件。①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②项目拟投入人员应不少于3人,其中具有注册造价师的成员不少于2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成员不少于1人(注册造价师、中级职称可由1人兼任);③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编制或审计工程建设类竣工财务决算报告项目的负责人。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其他要求: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5 年 11 月 17 日 09 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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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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