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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招标】 阳光房建设工程
阳光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工程项目已按相关管理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对阳光房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1.2  招标人:西藏某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阳光房建设工程
2.2.项目编号:2025-JLSGHV-G1003
2.3.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县、山南市贡嘎县
2.4.建设内容及控制价:于拉萨曲水、山南贡嘎各新建一栋玻璃幕墙钢结构阳光房并完善电气等附属设施,具体详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7802262.41元(柒佰捌拾万零贰仟贰佰陆拾贰元肆角壹分),高于限价的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2.5.标段划分及经费: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规定的全部内容。
2.7.计划工期:7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以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3.3  业绩: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前 3 年,指投标人在2022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
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指工程造价600万以上(签约合同价)或工程规模建筑面积2000平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或钢结构工程;
3.4  信誉要求: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行政处罚记录;②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未处于“军队采购网”(www.plap.gov.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以上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军队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有相关网站截图和信用报告,提供的截图和信用报告有效时间须处于报名截止日至投标截止期前视为有效);③未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需提供承诺函);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承诺函);④未被军队列入建设领域违规企业名单(需提供承诺函)。
3.5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投标申请人单位注册,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于投标截止日前 3 年,指投标人在2022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指工程造价600万以上(签约合同价)或工程规模建筑面积2000平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或钢结构工程;且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最近连续6个月指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两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不间断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社保凭证;中标后至竣工前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且项目经理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交到我单位留存保管,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企业不得为“三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并在报名时提供承诺函。
4.  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及方式:凡通过上述条件报名者,请于2025 年9月27日至 2025 年10月1日报名,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00 分,下午 15 时 00分至 18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相关资料到 西藏拉萨市城关区现场报名。
4.2  报名提交的资料。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并同时提交经签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报名资料中的业绩需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部分的业绩一致:
(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报名时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和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以上的社保凭证(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凭证是指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两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不间断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
(2)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所在地已开通电子资质证书的,提供可扫码查询的资质证书打印件);
(3)年检合格营业执照副本;
(4)年检合格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所在地已开通电子资质证书的,提供可扫码查询的资质证书打印件);
(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无开户许可证则提供相应银行开具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复印件)。
(6)保密协议(由招标人提供格式范本,报名时法人或法人委托人现场签署)。
(7)投标企业不得为“三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的承诺函。
(8)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含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书)。
(9)2022 年、2023 年、2024 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0)本章第3点 投标人资格 要求中第3.4款 信誉要求 的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
(11)本章第3点 投标人资格 要求中第3.5款 项目经理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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