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孙家滩片区高标准农田配套基础设施改造(一期)工程施工8标段(信息化工程)及监理3标段(信息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利通区孙家滩片区高标准农田配套基础设施改造(一期)工程己由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吴忠市利通区孙家滩片区高标准农田配套基础设施改造(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吴利发改审发【2025】8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利通区水利服务和河湖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不足部分由区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吴忠市利通区水利服务和河湖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8标段(信息化工程)及监理3标段(信息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利通区辖区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蓄水池工程。改造蓄水池 6 座,新建蓄水池 1 座。
(二)首部加压泵站工程。改造首部加压泵站 7 座及配套设施。
(三)配套 7 座蓄水池安全监测设施及视频监控系统;配套 4 座泵站自动化控制系统。
2.3 计划工期:
施工 8 标段(信息化工程):280 日历天(2025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6 年 8 月 1 日)
监理 3 标段(信息化工程):与施工 8 标段(信息化工程)工期同步。
2.4 招标范围:配套 7 座蓄水池安全监测设施及视频监控系统;配套 4 座泵站自动化控制系统及监理。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施工 8 标段(信息化工程)、监理 3 标段(信息化工程)具体情况如下:
施工 8 标段(信息化工程):配套蓄水池安全监测设施、视频监控系统;配套泵站自动化控制系统等。
监理 3 标段(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 监理标段须具备信息系统工程及综合信息化工程监理能力,并在资金、 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并由监理单位聘任和委派。
3.3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