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孙家滩片区高标准农田配套基础设施改造(一期)工程(施工7标段、施工监理1、2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利通区孙家滩片区高标准农田配套基础设施改造(一期)工程己由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关于吴忠市利通区孙家滩片区高标准农田配套基础设施改造(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吴利发改审发【2025】8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利通区水利服务和河湖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不足部分由区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吴忠市利通区水利服务和河湖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7标段、施工监理1、2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利通区辖区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蓄水池工程。改造蓄水池 6 座及配套,新建蓄水池 1 座及配套。
(二)首部加压泵站工程。改造首部加压泵站 7 座及配套设施。
(三)配套 7 座蓄水池安全监测设施及视频监控系统;配套 4 座泵站自动化控制系统。
2.3 计划工期:
施工 7 标段:280 日历天(2025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6 年 8 月 1 日)
施工监理 1 标段:与施工 1-3 标段工期同步(含施工及保修期监理工作)
施工监理 2 标段:与施工 4-7 标段工期同步(含施工及保修期监理工作)
2.4 招标范围:新建三道沟蓄水池及配套设施。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施工 7 标段,施工监理 1、2 标段,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施工 7 标段:新建三道沟蓄水池及配套设施。
施工监理 1 标段:施工 1-3 标段施工监理工作。
施工监理 2 标段:施工 4-7 标段施工监理工作。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本次招标施工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资金、技术、人员、设备等方 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及注册证(证书上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并具备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注册职业单位为本公司。
3.1.2 监理标段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按水利部规定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投标单位可以就本项目多个标段参与投标,但一个投标单位只允许本项目中一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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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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