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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 丹江口库区上游任河流域城口县高观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
丹江口库区上游任河流域城口县高观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江口库区上游任河流域城口县高观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已由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发改委发[2023]6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城口县大巴山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城口县大巴山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二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城口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对丹江口库区上游任河流域城口县高观段 2.505公里水域水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及新建D325*8截污管网4.32公里、扩建污水处理厂一座。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485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3887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设计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365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12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3.3本招标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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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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