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 三峡新能源新泰发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 三峡能源山东分公司新泰光伏电站红外监控摄像头采购 项目进行 ✓询比采购 ,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 为:无(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三峡能源山东分公司新泰光伏电站红外监控摄像头采购项目,为一个标段 :
新泰光伏场区安装28套具备红外夜视功能及移动侦测功能夜间可视距离不低于150米的室外型摄像头,加装3根立杆、2000米光缆及辅助设备、1套16T硬盘录像机。新增摄像头利用原有摄像头立杆及输电线杆塔进行安装布置,且可利用原有光缆及供电电源,并完成电站控制室、济南集控接入等。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2项及以上视频监控设备的供货及安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包含关键内容的合同复印件及相应业绩的付款结算证明);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 2022-2024年无两年连续亏损情况,提供财务报表;
其他要求:报价人不能作为其它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代理商报价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
采购人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
采购人 ✓接受 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 ✓公开征集 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文件获取时间: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5 年 9 月 30 日 23 时(北京时间)。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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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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