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县龙泉镇林场小浆果加工项目(二期)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1标段:SJZB[2025]CB06-01; 02标段:SJZB[2025]CB06-02。 02标段:长白县龙泉镇林场小浆果加工项目(二期)(设备购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01标段:915,311.00元; 02标段:544,689.00元。 5、最高限价:01标段:915,311.00元; 02标段:544,689.00元。 02标段:长白县龙泉镇林场小浆果加工项目(二期)(设备购置),具体采购内容及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01标段:2025年09月30日-2025年10月31日,共计31天(以实际工期为准); 02标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前安装完毕(以实际工期为准)。 8、质量要求:01标段: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02标段:满足采购人要求,符合国家对相关货物设备质量验收标准。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1 01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01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的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若新成立的企业无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企业无业绩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为零,请提供申报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01标段: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24日至2025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00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