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粮食集团青铜峡储备库仓房改扩建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粮食集团青铜峡储备库仓房改扩建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经财审发{2025}1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粮食集团储备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发改委预算内统筹资金、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夏粮食集团储备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TZZD/NGC250141C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青铜峡镇艾山街长滩路 137 号。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设计新建2组粮食浅圆仓共18栋,单仓仓容0.755 万吨,总仓容13.59万吨和配套工作塔、汽车接发站及生产辅助设施;一站式服务用房、生产辅助用房、药品库、必要的道路、硬化地面、停车场、给排水外线及消防;库区电外线及照明等配套设施。
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文件: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文件:20 日历天 )
招标范围:宁夏粮食集团青铜峡储备库仓房改扩建项目的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等全部设计工作;以及项目报批过程中的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竣工图编制配合等所有需设计单位配合的工作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设计服务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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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