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桃花溪沿线污水干管病害整治工程已由重庆市九龙坡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九龙坡发改委投〔2025〕37号、九龙坡发改委投〔2025〕46号、九龙坡发改委投〔2025〕1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城镇排水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上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管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九龙坡区杨家坪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对桃花溪沿线存在病害问题的污水干管进行整治,采用非开挖修复施工方式,共修复DN600~DN1800污水干管及配套设施共约8.6公里,同时整治污水干管沿线附属设施。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10980.8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9256.8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218.67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按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完成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含规划、建设、市政、消防、轨道办等)及招标人对各设计成果资料所提出的相关审核意见与要求,修改并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资料,直至最终满足审核合格的要求。
2.5 设计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完成设计,其中: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在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在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25日历天内提交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后续服务期:至工程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