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巫山到大宁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502-500237-04-01-412271)已由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巫山发改〔2025〕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巫山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巫山县生态环境监测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测绘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巫山县大昌镇、龙溪镇、福田镇、双龙镇、平河乡、竹贤乡、金坪乡、当阳乡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生态调控池50m³146个、DN300主管网84.78km、DN400主管网5.32km、DN160支管40km,配置可携带式抽水泵146个,DE还田管网43.8km;新建生态隔离带、生态植草沟等生态拦截工程62028.67㎡;对8座已建污水处理站进行技术提升改造,并配套DN300污水管网3.25km。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15542.81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12517.02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测绘勘察合同估算金额:70.55万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测绘勘察工作范围内的所有工作,主要含1:500地形图纸质档白图,CAD版电子档,正射图、三维导图、现场控制点位等,并提交经审查合格的成果,以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包括配合招标人委托的设计咨询单位、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提供现场控制点位交底服务及在施工期间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服务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等。
2.5 测绘勘察服务期限:2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测绘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