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万路(阎吕路-良三路)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 公告内容
焦万路(阎吕路-良三路)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S110000A001039327005)
一、招标条件
本
焦万路(阎吕路-良三路)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
S110000A001039327005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焦万路(阎吕路-良三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发改(审)〔2024〕593号) 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房山公路分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本项目位于房山区青龙湖镇,南起阎吕路,北至良三路;道路全长约2.4公里。按照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其中焦万路(规划一路-良三路)段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交通工程建设内容主要 包括全线设置交通标志约95面、交通标线、信号灯约6处、监控工程等;照明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10米钢杆灯约68 套、12 米钢杆灯约69套,15米钢杆灯约12套,敷设照明电缆约9065米,设置箱式变电站等;绿化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种植行道树约886株、植草护坡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 包括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显示的全部施工内容。
招标内容与范围: 包括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显示的全部施工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需提交资料:
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被授权人近三个月内的社保缴费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注册成功并打印登录帐号进入系统界面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彩色扫描件一套免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注:只有线上(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注册帐号及线下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后才能成功参与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