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18Ni(350级)马氏体时效钢管材-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1、采购项目简介
本采购项目 18Ni(350级)马氏体时效钢管材已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 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集采机构为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18Ni(350级)马氏体时效钢管材;牌号:18Ni350级,规格:Φ165×14mm(数量1吨)。
2.2 交货期:乙方在合同签订后150个自然日内生产好产品后通知甲方,产品验收合格后甲方预付全款乙方发货。
2.3 交货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68号。(备注:按产品性质包装,保证运输过程中原材料完好无损,运输及卸车费用由乙方负责。)
2.4 结算方式:乙方在合同签订后150个自然日内生产好产品后通知甲方,甲方验收合格后预付全款乙方发货。货款按生产后的实际验收合格的重量结算,交付的实际合格重量与合同签订重量误差控制在±15%以内。
2.5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1 前言
本协议规定了18Ni(350级)马氏体时效钢管材的技术要求、检验要求、试验方法及验收方法。
本协议适用于18Ni(350级)马氏体时效钢管材。
2 引用标准
GB/T 222-2006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17-198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226-2015 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酸蚀检验法
GB/T 228-2002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 4340.1-1999 金属维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 908-2008 锻制钢管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702-2017 热轧钢棒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ASTM A604 自耗电极重熔钢管和钢坯的低倍浸湿标准试验方法
GB/T 2101-2017 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 2975-2018 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GB/T 5777-1996 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检验方法
GB/T 4161-2007 金属材料平面应变断裂韧度KIC试验方法
GB/T 6394-2017 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方法
ASTM E45D 钢的夹杂物检验方法
3 技术要求
3.1 冶炼工艺要求:真空感应+真空自耗重熔
3.2 钢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管材的化学成分(wt.%)
元素 |
Ni |
Co |
Mo |
Ti |
Al |
Si |
Mn |
C |
S |
P |
Cr |
成分(wt.%) |
17.5~19.0 |
11.4~12.6 |
4.0~5.3 |
1.25~1.60 |
0.05~0.15 |
<0.10 |
<0.10 |
<0.008 |
<0.005 |
<0.005 |
<0.10 |
注:成品材上取样检验H、O、N,且要求H≤0.0002%、O≤0.0025%、N≤0.0025%。
3.3 交货状态:固溶态
3.4 力学性能
3.4.1 试样热处理制度:
固溶处理制度:820℃*1h,空冷;
时效处理制度:510℃±10℃*1-3h,空冷。
3.4.2 力学性能应符合表2、表3规定:
表2 固溶态管材机械性能
Rm/MPa |
A/% |
S/% |
HRC |
≥1000(参考值) |
≥8 |
≥35 |
≯38 |
表3 时效态管材机械性能
Rm/MPa |
Rp0.2/MPa |
A/% |
S/% |
HRC |
KⅠc/MPa·m1/2 |
≥2250 |
≥2150 |
≥6 |
≥35 |
≥52 |
≥35 |
3.5 低倍组织
3.5.1 钢管的酸浸低倍组织不允许有缩孔、气泡、空洞、翻皮、白点、银亮斑点、点状偏析、分层及肉眼可见的异金属和非金属夹杂、粗晶等的冶金缺陷。
3.5.2 低倍缺陷的评级:
低倍组织按ASTM-A604 评级图片评级。低倍缺陷的严重程度不应超过表4的规定。
表4 低倍缺陷等级上限
类别 |
暗斑 |
白斑 |
径向偏析 |
环状花样 |
级别 |
A |
A |
B |
B |
3.6 钢中非金属夹杂物按ASTM E45中的D法评级,评定结果应符合表5规定。
表5 钢中非金属夹杂物的评级要求
系列 |
A |
B |
C |
D |
E |
|
级别 |
细类 |
≤1.5 |
≤1.5 |
≤1.5 |
≤2.0 |
≤3.0 |
粗类 |
≤1.0 |
≤1.0 |
≤1.0 |
≤1.5 |
≤2.0 |
3.7 晶粒度:经固溶处理的材料晶粒度应不粗于6级。
3.8 钢管应逐支进行超声波检验,验收级别不低于GB/T 5777-1996中的C10级。
3.9 尺寸公差及外形:
18Ni(350级)马氏体时效钢管材,外径165mm,壁厚14mm;
钢管的尺寸公差及外形应符合合同要求,合同中未注明时按如下要求实行。
钢管两端端面应与钢管轴线垂直,不允许有飞边和毛刺存在。
管材弯曲度≤1.5mm/m,公称外径和壁厚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管材公称外径和壁厚允许偏差
公称尺寸 |
允许偏差 |
外径D |
+2.5%D,-0 |
壁厚S |
+20% S,-0 |
3.10 表面质量:
钢管内外表面应无裂缝、折叠、龟裂、裂纹、离层、结疤和深的氧化层存在,局部缺陷允许清除,清除深度不应超过壁厚公差的1/2,清除后壁厚和外径不应超过负偏差的规定。凡不超过壁厚允许负偏差1/2的其他轻微表面缺陷允许存在,可不清除。
4 验收方法及规则
4.1 生产完成后供方对钢材的各项性能进行检验,各项检验项目的取样要求、数量和试样方法参见表7。其中化学成分、拉伸试验、断裂韧性试验交由国家钢铁测试中心完成,国家钢铁中心出具相应性能检验证书;其余项目由供方质量监督部门完成,供方出具相应检验报告。需方不再自行开展对应项目的检验,根据检验证书、报告及技术要求,在需方所在地组织材料验收,确认无问题后通过验收。
表7 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
序号 |
检验项目 |
试验方法 |
取样要求 |
数量 |
1 |
化学成分 |
GB/T 223.17-1989 |
GB/T 222-2006 |
1 |
2 |
拉伸性能 |
GB/T 228-2002 |
GB/T 2975-2018相当钢锭头部 |
5(固溶)+5(时效) |
3 |
断裂韧性 |
GB/T 4161-2007 |
GB/T 2975-2018、GB/T 4161-2007相当钢锭头部 |
5 |
4 |
晶粒度 |
GB/T 6394-2017 |
GB/T 6394-2017 |
2 |
5 |
非金属夹杂 |
ASTM E45D |
ASTM E45D |
2 |
6 |
低倍组织 |
ASTM A604 |
相当钢锭头、尾部 |
2 |
7 |
超声波探伤 |
GB/T 5777-1996 |
逐根 |
100% |
8 |
尺寸外形 |
卡尺 |
逐根 |
100% |
9 |
表面质量 |
肉眼 |
逐根 |
100% |
4.2 批的组成:每批由同一炉号、同一尺寸及同一热处理炉次的钢管组成。
4.3 重复检验:当某一试验项目不合格时,应重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重复试验,其试样的一半应取自原取样的钢管。
4.4 检验结果的判定与处理
4.4.1 化学成分不合格时,允许从批次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重复检验。重复检验结果合格判该批次合格,重复检验结果仍不合格时,判该批次不合格。
4.4.2 拉伸性能不合格时,允许从该批次管材上取双倍数量试样复验,复验结果合格时,判该批次合格,复验结果仍不合格时,判该批次不合格。
4.4.3 断裂韧性不合格时,应从该批次管材中取双倍数量试样复验,复验结果合格时,判该批合格,复验结果仍不合格时,判该批不合格。但允许逐根检验,剔除不合格品后交付。
4.4.4 晶粒度不合格时,应从该批管材中取双倍数量试样复验,复验结果合格时,判该批合格,复验结果仍不合格时,允许供方重新热处理,检验合格后交付。
4.4.5 非金属夹杂、低倍组织不合格时,判该批次管材不合格。
4.4.6 尺寸外形不合格时,判该批不合格,但允许供方逐根检验,合格者交货。
4.4.7 表面质量不合格时,判该批不合格,但允许去除不合格部分后交货。
5 标志、包装
钢管的标志、包装应符合GB/T 2101-2017的相关规定。
6 质保期:1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具体资质、业绩或人员要求:___/____。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 其他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 其他要求:
3.5.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身份参加应答的供应商可不提供;
3.5.2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3未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灰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注:应答人需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如截图不准确或不清晰的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6保 密及廉洁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保 密要求(见保 密承诺函),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廉洁承诺函)。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2 任何未在平台完成注册报名并领购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响应将被拒绝。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9月25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地点为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68号,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核理化院项目部。文件收取人:李工;电话:13820270125。
5.2 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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