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6-2025-05934
项目名称:2025年至2027年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储备土地土壤检测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5年至2027年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储备土地土壤检测服务(标段一)):
采购包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2025年至2027年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储备土地土壤检测服务(标段一)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0 | -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两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日期为准(或两年服务期内产生的服务费金额累计达到本采购包预算金额时,本合同自行终止);前述两者以先达到者为适用。
采购包2(2025年至2027年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储备土地土壤检测服务(标段二)):
采购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2025年至2027年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储备土地土壤检测服务(标段二)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0 | -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两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日期为准(或两年服务期内产生的服务费金额累计达到本采购包预算金额时,本合同自行终止);前述两者以先达到者为适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年至2027年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储备土地土壤检测服务(标段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与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且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达到28%以上)。 【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联合体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联合体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与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联合体内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达到28%以上。【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联合体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联合体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可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如采取联合体投标,必须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且按照上述比例参加采购活动;2、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参与本项目的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4、中小企业类型认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采购包2(2025年至2027年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储备土地土壤检测服务(标段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与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且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达到28%以上)。 【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联合体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联合体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与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联合体内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达到28%以上。【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联合体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联合体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可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如采取联合体投标,必须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且按照上述比例参加采购活动;2、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参与本项目的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4、中小企业类型认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年至2027年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储备土地土壤检测服务(标段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须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最多不超过3家(含牵头方在内)。
采购包2(2025年至2027年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储备土地土壤检测服务(标段二))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须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最多不超过3家(含牵头方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