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01]FJYHZB[GK]2025004
项目名称:2025年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用功能与宣传推广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65,600.00元
采购包1(2025年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用功能与宣传推广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065,6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065,6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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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16089900-其他运营服务 | 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用功能与宣传推广服务项目 | 1(项) | 否 | 做好省单一窗口品牌建设,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等(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 2,065,6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功能推广服务期为2026年2月10日至2027年2月9日;宣传推广服务期为2025年12月13日至2026年12月12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2.提供资格承诺函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资格承诺函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