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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海路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配套南棵二道街、哈轴集团土地储备项目-配套化轴路1、配套化轴路2等5条道路照明及供电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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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海路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配套南棵二道街、哈轴集团土地储备项目-配套化轴路1、配套化轴路2等5条道路照明及供电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DLGC0005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海路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配套南棵二道街、哈轴集团土地储备项目-配套化轴路1、配套化轴路2等5条道路照明及供电工程施工已由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以哈住建发[2022]133号、哈住建发[2022]136号、哈住建发[2022]137号、哈住建发[2022]138号、哈住建初设审批[2024]2号批复通过,招标人为哈尔滨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统筹投入,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四海路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配套南棵二道街、哈轴集团土地储备项目-配套化轴路1、配套化轴路2等5条道路照明及供电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

(1)道外区四海路10号改造土地储备项目-配套南棵街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道路为南北走向,起点为一机路,终点为大有坊街;

(2)哈轴集团土地储备项目一配套规划路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道路为南北走向,起点为油坊街,终点为化轴路2;

(3)哈轴集团土地储备项目一配套化轴路1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道路为东西走向,起点红旗大街,终点农场街;

(4)哈轴集团土地储备项目一配套化轴路2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道路为东西走向,起点果园街,终点规划路;

(5)四海路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配套南棵二道街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道路为南北走向,起点大有坊街,终点一机路。

2.3建设规模:

(1)道外区四海路10号改造土地储备项目-配套南棵街:9米 双臂(100+60W)路灯:28套、YJV-4*16mm2电缆:1200米、半硬质塑料管PEφ63:1100米、腊克线FLV-3*2.5mm2:378米;

(2)哈轴集团土地储备项目一配套规划路:9米 单臂(50W)路灯:18套、YJV-4*16mm2电缆:534.03米、半硬质塑料管PEφ63:521米、腊克线FLV-3*2.5mm2:182米;

(3)哈轴集团土地储备项目一配套化轴路1:供电:路灯箱式变电站及基础10/0.4KV-50KVA-1套,水泥杆1根,电力电缆YJLV22-8.7/15KV-3*70mm2-196.8米,电缆保护管MPPφ150*7.5mm-130米;照明:路灯9米 单臂50W-32套,电力电缆YJV-0.6/1KV-4*16mm2-1054.73米,半硬质塑料管PEφ63-977米;

(4)哈轴集团土地储备项目一配套化轴路2:供电:50KVA箱式变电站(含设备基础围挡):1套、15米水泥杆:1根、YJLV22-3*70mm2电缆:719.96米、电缆保护管MPPφ150*7.5:646.4米、电缆检查井:2座、电缆转角井:3座;照明:9米 单臂(50W)路灯:34套、YJV-4*16mm2电缆:1115.2米、半硬质塑料管PEφ63:1056米、腊克线FLV-3*2.5mm2:357米;

(5)四海路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配套南棵二道街:路灯29套,电缆1000米,电缆终端头60个,套管(PE63)930米,套管(SC100)161.92米,沟槽挖土方392.4立方米,铺砂、盖砖872米,接地极29处,接地母线58米,小电器RCB-4A/2P-30mA29个,小电器RCB-25A/4P-100mA,小电器CJ-32A,路灯基础29基,接地装置29组。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检验试验,直至供电完成的所有工作内容。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25日,计划总工期:365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2412543.73元,其中:

(1)道外区四海路10号改造土地储备项目-配套南棵街照明工程405161.96元;

(2)哈轴集团土地储备项目-配套规划路照明工程204443.04元;

(3)哈轴集团土地储备项目-配套化轴路1照明、供电工程556281.26元;

(4)哈轴集团土地储备项目-配套化轴路2照明、供电工程908418.78元;

(5)四海路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配套南棵二道街照明工程338238.69元;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该项目的施工工作,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

3.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承装类叁级及以上资质;

3.2.3 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3.1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3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3.4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2025年06月至2025年08月)的社保记录,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以便于进行核实,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不得为退休人员。),如提供虚假信息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5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5.1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2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纪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纪录,其投标将被否决。

3.5.3 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4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5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发现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3.5.6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 (黑建规范[2022]10 号) 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3.5.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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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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