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QYT2509-FWZBGK068-CPMC1387-B110471T1220281-806
本招标项目 第九采油厂废弃封堵井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按照《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及《吴起县贯彻落实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及《延安市2025年落实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工作清单》;对第九采油厂9个井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组织评审并报送相关部门完成备案工作。 项目估算金额360000.00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编制《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22-2023年)废弃封堵井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报告》;完成第九采油厂9个井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组织评审并报送相关部门完成备案工作。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标段描述: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需要一名服务商
2.5服务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吴起县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或者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并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且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信誉要求: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但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如需要)均无行贿犯罪。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审当天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评审当天因查询结果异常造成否决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人员要求:至少为本项目投入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人员2人。以上3人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非退休人员),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近六个月(2025年2月-2025年7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提供不全的不视为拟投入人员,退休人员不视为拟投入人员)。
其他要求: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
承诺事项:投标人若中标,则须在中标后至合同生效之日前按照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关于明确承包商投保险种及赔偿额度的通知》相关要求,购置各类保险,包括:①为参与本项目的人员按月缴纳工伤保险费;②为参与本项目的人员投保意外险(雇主责任保险或者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亡保额不低于 100 万元;③为用于本项目的车辆投保保险,除交强险外,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车上人员责任险,司乘人员每座保额不低于5万;车上人员驾乘意外险,司乘人员每座保额不低于50万。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对以上要求进行明确承诺。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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