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01]HMZB[XJ]2025001
项目名称:2025年邻里健身驿站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998,140.00元
采购包1(2025年邻里健身驿站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998,14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90,000.00元
询价保证金: 9,981.4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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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02462600-健身设备 | 2025年邻里健身驿站项目 | 1(批) | 否 | 采购内容:2025年邻里健身驿站项目 采购数量:1批 主要功能或目标:采购一批智慧健身驿站、二代智慧健身路径、不锈钢健身路径、一代健身路及乒乓球拍、羽毛球、健身球、瑜伽垫,健身壶铃等小型体育健身器材。 需满足的要求:满足邻里健身驿站采购项目所需功能要求 | 998,14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0月31日前交付并安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合同包1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投产品制造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须提供响应人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合同包1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9号文件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8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