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东北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大连两库企业消防站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招标编号:ZY25-SY272-GC0088-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大连两库企业消防站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北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东北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东北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大连两库企业消防站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2项目类别: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3项目建设地点(交货地点、服务地点):
辽宁省大连市保税区迎宾路消防站(特勤消防站)西侧。
2.4项目背景概况:
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大型危化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安委办[2023]3号),利用辽宁省大连市保税区迎宾路消防站(特勤消防站)西侧新征地,总用地面积 9555.71㎡(约14.33亩),为大连两库595万立方米原油库配套建设企业消防站。业主为东北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自筹项目资金,初步设计已完成。
工程主要包括:消防站内新建消防综合楼、灭火药剂储备库、综合设备间、篮球场、生活污水储存区、跑道、箱式变电站、橇装柴发机、充电车位等。
2.5招标范围:
根据初步设计文件,完成东北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大连两库企业消防站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审核,由投标人负责的临时设施的建造、维护、拆除、占用土地的恢复,由招标人负责采购的设备材料的领取、运输、保管,由投标人负责的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施工及性能考核、资料归档等,并提供技术服务支持、技术指导与培训、设备采购技术服务、工程接收前的照管和维护等工作,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缺陷修补和质量保修结束。
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保险,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有关设计、施工证件和批件的办理,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
投标人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本次招标不包含工程实体的第三方检测(包括建筑检测和无损检测),第三方检测工作内容将由招标人单独委托有专业资质的检测单位负责。
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附件:初步设计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
(1)E-设计部分:根据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本工程的详细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审核)、非标设备设计,提供设备采购技术服务,编制设备技术询价书、组织或参与技术谈判、技术协议的签订等工作,并完成本工程所有竣工图编制。
(2)P-采购部分:除甲采物资以外,其余所有的物资均由乙方采购。设备及材料采购中,涉及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的采购,应符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附件:甲采物资明细。
(3)C-施工部分:
①设计文件所包含的所有专业的施工以及与之相关的检验、试验、试车、验收、资料归档等所有工作,并提供技术服务支持、技术指导与培训、设备采购技术服务、工程接收前的照管和维护等工作,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缺陷修补和质量保修结束;
②完成合同范围内工作必须投入的安全设施、施工措施、环保措施、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等。
③甲采设备材料的领用、出库、厂内运输、保管及直接送至施工现场甲采设备、材料的免费卸车、接收、以及保管工作。
④施工期间临时占用地和占用道路手续及采取相关施工措施,及施工完毕后的道路、地貌等的恢复工作。
⑤施工余土及建筑废弃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外运处理。
⑥其他现场存在的可能影响施工的不利因素的移除、清运及恢复等工作。
⑦本项目的承包商应承担与场外各专业和系统的全部碰头工作。
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2.6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7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采用固定总价计价方式,招标限价金额为4061万元(含税),超过该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8工期:自合同签订次日起至移交运营单位72小时为止。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中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设计单位(或其分支机构)。
3.2资质要求:
3.2.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1)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满足《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资质。
(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项目工业管道安装许可子项目GC2许可参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过渡期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22〕17号)文件的规定。
3.2.2设计单位投标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或 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压力管道设计许可项目工业管道许可子项目GC2许可参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过渡期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22〕17号)文件的规定。
3.3财务要求:
2022、2023、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成立日期晚于 2022 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业绩要求: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5 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应为已竣工(交工)且单个合同金额2800万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2500㎡以上的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及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时间以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上记载的时间为准。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集团公司级或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3.5.1-3.5.5条以评标委员会于开标当日查询的结果为准)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1)具有建筑/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或具有注册 建筑师/结构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2)注册建造师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 单个合同金额2800万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2500m²以上已竣工(交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应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提供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的以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方签字为准。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的以复印件中体现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方项目经理为准,没有体现的以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
3.6.2设计单位投标
(1)具有注册建筑师/结构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或具有建筑/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2)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单个合同金额2800万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2500m²以上已竣工(交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提供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的以设计施工总承包方签字为准。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的以复印件中体现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方项目经理为准,没有体现的以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
3.7设计负责人要求:
3.7.1 设计单位投标
(1)具有注册建筑师/结构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2)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单个合同金额2800万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2500m²以上已竣工(交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负责人业绩或工程设计负责人业绩。应提供工程设计合同主要页;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移交、试运行证明文件,或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同时提供相关图纸的签署页。
3.7.2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应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符合3.7.1要求。
3.8施工负责人要求:
3.8.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1)具有建筑/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 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单个合同金额2800万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2500m²以上已竣工(交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业绩。应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能够证明其为施工负责人的相关材料。
3.8.2设计单位投标
应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满足3.8.1的要求。
3.9机械设备要求:
承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10.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以上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在投标人单位工作截至开标前3个月的由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
(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与设计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4)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3.10.2设计单位投标
(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以上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在投标人单位工作截至开标前3个月的由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
(2)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与施工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承诺施工分包商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3.11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2联合体要求:不接受 。
3.13其他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管理规定及发包人要求,并经招标人许可。
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的入库承包商,并且入库资质满足本次招标要求,承包商相关情况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实时查询 (http: //125.32.26.40:8300),承包商状态需为正常。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并提供承诺。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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