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平市铁东区山门镇山门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四东农组[2025]1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四平市铁东区山门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四平市铁东区山门镇山门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铁东区山门镇山门村
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建设水泥路总长度为547.7m,总铺装面积为2310㎡;沥青路铣刨罩面4332.29平方米;水泥路翻建沥青路面2949.14平方米;增设过道管1处;新建浆砌石边沟长121米。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2月22日。
2.7最高投标限价:1660494元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投标有效,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外省入吉企业办理入吉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投标人代表和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不含退休人员)开标前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参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投标无效。
3.7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参保证明,否则其投标无效;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
3.8近三年(2022-202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公司为2024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9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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