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无锡市梁溪区瞻江街道广晟苑一期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工程名称)施工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无锡市梁溪区瞻江街道广晟苑一期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梁溪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无锡市梁溪区瞻江街道广晟苑一期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梁数投许[2024]4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梁溪科技城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梁溪科技城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 |||
2.1.1 建设地点:无锡市梁溪区瞻江街道广晟苑一期 | |||
2.1.2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改造面积约14.42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2.2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54万平方米,沿街商铺约0.62万平方米),建筑物层数(最大):32层,建筑物高度(最大):91.6米,单体建筑面积(最大):1.875万平方米,单跨跨度(最大):102米。本工程改造覆盖楼栋14栋、沿街商铺3栋、居民总户数约1311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修缮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消防等专项工程。项目总投资额约9340万元。 | |||
2.1.3 合同估算价:8059.47万元 | |||
2.1.4 工期要求: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01日,竣工日期:2026年05月29日 | |||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无锡市梁溪区瞻江街道广晟苑一期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施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修缮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消防等专项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企业近三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500万元的房屋修缮或房屋建筑改造工程业绩。(注:类似工程金额以合同所注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落款日期至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至少应加盖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发包人加盖单位公章认可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的信息为准。) 自2023/09/15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4/09/15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5/06/15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
|||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
4.资格预审方法 |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 |||
5.评标方法 | |||
本工程采用 三合一综合评估法(两阶段)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 |||
6.**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
上一篇 [无锡市][WXS202101001-X12]通江大道快速化一期(瞻江立交-望江立交)工程TJ81标(绿化工程)
下一篇 [苏州市]太仓城市文化全景宣传及现代农业科普教育基地项目工程玫瑰天桥项目监理(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