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辽宁销售沈阳分公司加油站洗车业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25-Z101-ZB-FW294
中国石油辽宁销售沈阳分公司加油站洗车业务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石油辽宁销售沈阳分公司加油站洗车业务服务项目,寻求洗车服务,计划对12个站点洗车服务项目开展公开招标工作,以实现合规降本,提质增效的目的。
2.2 招标范围:沈阳分公司12个加油站,预估金额1300万元(含税)。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每个标段选取1名服务商。投标人可参与2个标段的投标,可兼投兼中。
第一标段(人工洗车):保工加油站、朱尔屯加油站、卫工加油站、铁北加油站、于洪加油站、盛京大街加油站、中央大街加油站、南八加油站、路畅加油站、沈水路加油站。预估金额1080万元(含税)。
第二标段(机器洗车):南塔街加油站、迎春加油站。预估金额220万元(含税)。
2.3 项目需求:
2.3.1洗车服务:在招标人现有提供的场地及设备基础上,满足招标人客户加油后洗车服务;投标人无需支付房屋使用费用,业务运营后按照洗车次数及中标金额向中标人支付款项;
2.3.2运营要求:投标人要确保合作期间设备运行故障率不得高于5%,保障设备正常运转,如因设备原因影响洗车效果、产生安全隐患或零部件老化无法替代等问题,造成洗车服务无法正常开展,投标人须提供设备检查维修和可替换设备(保证与原有设备同类型的替换方案),确保洗车服务正常开展。未来可以满足增设精洗服务及相关设备更新。并对洗车运营造成的水、电、取暖费及时进行缴纳。
1.3.3场地管理:保证洗车场地的整洁和卫生,定期清理场地内的垃圾和杂物。提供场地和洗车房的日常维护,包括地面清洁、排水系统清理和外观养护。合作期限内要确保洗车场地的安全,设置必要的安全标识和防护设施,提供必需性宣传标语。并对场地房屋、设备、广告等其他设施日常进行检查、维修,保证消防设施设备齐全。
1.3.4其他需求:
2.3.4.1需配备足够的洗车工作人员,确保服务的及时性和高效性;(人工洗车每个洗车工位需配备不低于两名洗车工作人员,每个机器洗车工位需配备不低于两名洗车工作人员)
2.3.4.2洗车工作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操作技能;
2.3.4.3提供夏季平均服务时长不低于12小时,要求早7:00-晚7:00为固定营业时间,冬季平均服务时长不低于10小时,要求早8:00-晚6:00为固定营业时间。
2.4 服务地点:保工加油站、朱尔屯加油站、卫工加油站、铁北加油站、于洪加油站、盛京大街加油站、中央大街加油站、南八加油站、路畅加油站、沈水路加油站、南塔街加油站、迎春加油站。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7月31日止,合同需一年一签,如果在服务期内,中标人违反合同相关内容,招标人有权终止服务。((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二))。
2.6 付款方式:银企直联。投标人应于每月5日前(如遇法定节假日则依次顺延)向中国石油辽宁销售沈阳分公司提供上月洗车数据及服务费清单、上月的水、电费缴费证明,中国石油辽宁销售沈阳分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对服务费清单盖章或签字完成确认,投标人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国石油辽宁销售沈阳分公司收到发票后每月30号(2月份28日前)前完成付款(如遇法定节假日则依次顺延)。如后续产生核销运维费用,则需要由投标人进行承担。
2.7 服务标准:符合现行业服务管理规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一)。
2.8 最高限价:一标段:洗车服务(人工洗车站内网点)8.8元/台,二标段:洗车服务(机器洗车站内网点)9.8元/台。
2.9报价方式:单价
注:报价含6%税率、水电、人工、条码费等一切费用。
标段 |
名称 |
单价控制价(元/台) |
第一标段 |
保工加油站、朱尔屯加油站、卫工加油站、铁北加油站、于洪加油站、盛京大街加油站、中央大街加油站、南八加油站、路畅加油站、沈水路加油站。 |
8.8元/台 |
第二标段 |
南塔街加油站、迎春加油站。 |
9.8元/台 |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3.2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状况需稳定,无重大财务风险。成立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起计算。
3.3 业绩要求:具备洗车场运营经验。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累计洗车服务类合同结算金额100万元以上,提供至少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正文首页、反映合同内容的关键内容页(包含服务内容)及签署页的复印件,以及对应合同的发票复印件,发票内容应与合同内容保持一致(以累计发票金额为准)。
3.4 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
3.4.3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
3.4.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未被列入三商黑名单的。
3.5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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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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