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汉中市佛坪县岳坝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山水工程/生态补偿一体化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以陕自然资修复发〔2025〕859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坪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汉中市佛坪县岳坝镇;
2.2 工程规模:拟实施农用地整治 89.6718公顷,建设用地整理 0.408 公顷,生态保护修复1053.5948公顷,拟产生新增耕地 13.4069 公顷,拟打造2个“百亩方”。项目实施后,将优化农村地区国土空间布局,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助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着力实现耕地有增加、山水有景观、生态有改善、文化有传承的综合目标。;
2.3 项目投资总额:31570000.59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31570000.59元);
2.4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汉中市佛坪县岳坝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山水工程/生态补偿一体化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编号: E6107003541v1yxi119l001;标段类型: EPC;;
2.6 招标范围:标段1:汉中市佛坪县岳坝镇;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汉中市佛坪县岳坝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山水工程/生态补偿一体化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农林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农林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水利水电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申请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单位需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1)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2)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或水利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3.2 标段名称:汉中市佛坪县岳坝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山水工程/生态补偿一体化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3.4申请人不得是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限制参与投标的行为人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企业。 3.5申请人不得是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申请人不得是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企业。 3.7 申请人需提供由项目所在地人社局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扫描件。
4.资格预审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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