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中迎盈科2000P智能云算力及系统集成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中迎盈科2000P智能云算力及系统集成建设项目已由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03-640302-04-04-30104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电中迎绿色科技(宁夏)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贷款,自筹20%,贷款80%,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电中迎绿色科技(宁夏)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守正中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办公楼1座,面积6600平方米,配套建设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88个24KW机架,建设30个8KW机架。
2.2建设地点:吴忠市利通区上桥街道。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及施工。
2.4计划工期:180天(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及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当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①一级注册建筑师②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③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如为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总数不超过2家,并具备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招标项目相应专业工作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工程发包内容中涉及须由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承包单位实施的,联合体应具有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须具备资质要求中的相应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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