氮氧化物监测装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为氮氧化物监测装置设备,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出资比例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氮氧化物监测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QT025WXR593C11506BD/GKZH-25ZXH721
2.2项目名称:氮氧化物监测装置设备采购
2.3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甘肃省
2.4招标范围:氮氧化物监测装置9台
设备技术规格要求:安全等级:NR抗震等级:NA质量保证等级:QAN
2.5交货时间:2026/5/30首批,2026/11/30全部
2.6交货地点:项目现场
2.7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6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在国内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不予认可)、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必须取得制造商出具的销售授权文件(授权的范围:氮氧化物监测装置)。
3.6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发售时间:2025年09月11日19:00—2025年09月18日16:00(北京时间)。
4.1电子版招标公告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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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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