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室摄像头第二批(标段1)、热室摄像头第三批(标段2)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出资比例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热室摄像头第二批(标段1)、热室摄像头第三批(标段2)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标段1:QT025WXR929C11506BD/GKZH-25ZXH882-01
标段2:QT025WXR930C11506BD/GKZH-25ZXH882-02
2.2项目名称:热室摄像头第二批(标段1)、热室摄像头第三批(标段2)设备采购
2.3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甘肃省
2.4招标范围:热室摄像头第二批(标段1):101套台耐辐照摄像机(含贯穿件),2套维修工装。热室摄像头第三批(标段2):79套耐辐照摄像机(含贯穿件),2套维修工装,1套检修小车。设备技术规格要求:安全等级:NR;质保等级:QAN:抗震等级:NA,详见第六章3投标技术文件表A-2-1设备供货范围清单。
2.5交货时间:热室摄像头第二批(标段1):预埋套管批次一:2026/3/30;预埋套管批次二:2026/5/30:设备:2026/12/30热室摄像头第三批(标段2):预埋套管批次一:2026/3/30;预埋套管批次二:2026/5/30:设备:2026/12/30
2.6交货地点:项目现场
2.7最高投标限价:热室摄像头第二批(标段1)最高投标限价:4869万元;热室摄像头第三批(标段2)最高投标限价:398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在国内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不予认可)、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5年12月16日21:00-2025年12月23日16:00(北京时间)。
4.1电子版招标公告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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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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