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二矿涉爆工程(第2次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JNC346-CG-250931864、SXMTZB2502F-984(G)/C)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二矿涉爆工程(第2次采购)(采购项目编号:JNC346-CG-250931864、SXMTZB2502F-984(G)/C),已由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潞根据潞新二矿生产衔接计划安排,2024年10月开始回采+818下山采区E5103工作面,该工作面掘进过程中,上、下顺槽及开切眼揭露古河床冲刷带,造成煤层变薄,工作面揭露岩性为砂砾岩,属坚硬岩层,为保证矿井正常生产,需要对E5103回采工作面掐顶及过冲刷带欲裂爆破工作。另外,根据工作面槽波地震探测结果确定爆破的次数。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二矿涉爆工程(第2次采购):
标段(包)内容:E5103工作面掐顶预裂及过地质异常区超前预裂爆破,其他需要爆破服务的项目。
2.3 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2.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服务要求:按照甲方井下工作面爆破作业要求,达到设计爆破效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二矿涉爆工程(第2次采购),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须具备四级及以上《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爆破作业技术人员须持有初级(D)及以上《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并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次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
3.4 人员要求:拟派人员中至少须配备爆破员、安全员及保管员,以上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公安部门出具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3.5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爆破作业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有效的结算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6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与供应商注册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9月10日18时00分至2025年9月15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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