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华盛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8年办公区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434-FW1146-01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四川华盛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华盛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四川华盛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8年办公区物业服务2.2 项目概况:为确保四川华盛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区域的会议服务、客服服务、环境维护、秩序维护服务、植物租摆服务、洗涤服务、工程维修服务、有害生物防治和环境消杀服务、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顺利进行,现对四川华盛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8年办公区物业服务进行招标。
2.3 招标范围:四川华盛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区域的会议服务、客服服务、环境维护服务、植物租摆服务、工程维护服务、洗涤服务、秩序维护服务等,同时,协助招标人对招标人办公区域内大楼物业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进行监督。预计招标总金额5099372.37元(含税),具体工作量以招标人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不对工作量做承诺。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4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5099372.37元,含税,税率暂定6%.
2.5服务地点: 成都市成华区猛追湾横街99号世茂大厦写字楼15楼、19楼
共计3851.25平方米。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4月14日
2.7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8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2.9 定标原则:
2.9.1授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对各投标人进行排名,综合得分相同的, 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若价格得分和技术得分均相同的,依照商务、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的分项得分优先次序类推。
评标委员会算出综合得分并按由高到低排序,推荐1~3名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3家,由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剩余投标人的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若评审认定具备竞争性,推荐剩余所有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评审认定不具备竞争性,则否决所有投标,本次招标失败。
2.9.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
2.9.3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投标文件各项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中标候选人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能明确判定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则取消中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相关情况报西南油气田招标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代理商投标,不允许分包。
*3.资质要求:/
*4.人员资格及要求:
4.1项目经理:1人,必须具有酒店或物业行业三年以上相关经验(须提供劳动合同、最近连续半年的社保缴费证明等证明材料)性别不限,45-50岁,专科及以上学历。遵纪守法;形象气质佳,无明显外观缺陷,思路清晰,表达能力强,善于沟通,普通话较标准。专职人员。
4.2环境维护员:2人,女性,年龄40-50岁,身高1.55米及以上。初中及以上学历,有三年及以上同岗位工作经验,专职人员。
4.3客服专员:4人,女性,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18-35岁。遵纪守法,有三年及以上同岗位工作经验;会熟练操作办公软件,身高163CM 以上。形象气质佳,无明显外观缺陷,思路清晰,表达能力强,善于沟通,普通话较标准。专职人员。
4.4秩序维护员:2人,男性,年龄:20—40岁,身高:1.70米以上,体魄强健、精力充沛、反应灵敏,语言表达清楚,责任心强,无犯罪记录。专职人员。
4.5 消防安全监督员:1人,男性,年龄:35—55岁,有五年及以上同岗位工作经验;语言表达清楚,责任心强,无犯罪记录;专职人员。
投标人对“人员要求”提供承诺书并盖公章,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5.机具设备要求:/
*6.业绩要求: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不少于 1 个类似且合同金额在100万以上的项目。类似项目: 物业服务;业绩证明材料:合同 。
*7.财务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
需提供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8.信誉要求
*8.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8.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
*8.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8.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8.1-8.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8.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投标人信誉、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9.其他要求: / 。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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