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北部院区二期建设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社会〔2023〕145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等多渠道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项目业主)、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建业主)。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E12-1/03、E13-1/03地块。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8855平方米,其中住院用房面积16316平方米、连廊面积2290平方米、设备用房面积24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室内外装饰、强弱电、给排水、暖通、消防、智能化、医用气体及呼叫系统工程、标识标牌、屋面光伏、物流传输、室外停车场等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12386.3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182.22万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北部院区二期建设工程范围内所有建设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医疗专项(如医用气体、物流等)、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E13-1/03地块室外停车场及附属工程、所有专业设施设备安装工程、公用工程,设备材料监造、现场验货、厂家安装以及第三方检测的管理等)勘察阶段(若需)、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含:配合决算、审计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包括:“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一履职”即: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的监理职责。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减委托监理服务范围,监理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2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