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第九小学和第九中学风雨操场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吴忠市利通区第九小学和第九中学风雨操场项目 已由 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吴利发改审发【2025】5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吴忠市利通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 自治区预算及利通区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 吴忠市利通区教育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润相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新建两座风雨操场及配套的附属设施。吴忠市利通区第九小学新建风雨操场1座,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吴忠市利通区第九中学新建风雨操场1座,总建筑面积1500 平方米;本项目还包括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采暖及通风工程、室外配套工程、拆除工程等附属工程。
2.2 建设地点:吴忠市利通区第九小学、第九中学校内。
2.3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
一标段:第九小学风雨操场。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二标段:第九中学风雨操场。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