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窗体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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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榆阳区朝阳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项目(土方开挖及回填、基坑支护、地基处理工程)已由榆林市榆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榆林市榆阳区卫生健康局、陕西建工第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榆林市榆阳区上郡路9号;
2.2 工程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土方开挖及回填、基坑支护、地基处理工程等。
2.3 项目投资总额:7586154.9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控制价7586154.90元);
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榆阳区朝阳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项目(土方开挖及回填、基坑支护、地基处理工程);标段编号:E6108003536c02660001001;标段类型: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土方开挖及回填、基坑支护、地基处理工程等,施工图纸设计、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及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标段名称:榆阳区朝阳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项目(土方开挖及回填、基坑支护、地基处理工程):本次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且未被限制投标资格的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且为未被限制投标资格的人员。
3.2 标段1:标段名称:榆阳区朝阳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项目(土方开挖及回填、基坑支护、地基处理工程):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3.4 投标人还应具备下列要求:
3.4.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国家规定的其他相关证明;
3.4.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3财务要求:提供企业赋码后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2025 年至今新成立公司须提供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3.4.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录入并可查询。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①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施工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⑥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3.4.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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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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