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桥南村至包源村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1507232025090201
一、 招标条件
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人民政府的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桥南村至包源村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已由以《关于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桥南村至包源村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鄂发改字[2025]180号)备案,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旗级配套资金,工程计划投资491.91万元。招标人为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桥南村至包源村道路升级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包源村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桥南村至包源村路线长度为8630m,升级改造路段总长7533m。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宽4.5m,路基宽度6.5m。拆除旧路6050m。
2.4招标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控制价(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1507232025090201001001 |
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桥南村至包源村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标段 |
120 |
4516300.00 |
本项目桥南村至包源村路线长度为8630m,升级改造路段总长7533m。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宽4.5m,路基宽度6.5m。拆除旧路6050m。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固化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
2.5工程质量: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满足以下要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资质应在有效期内),若投标人未办理、变更上述资质,则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资质应在有效期内)。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5、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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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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