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霞浦核电基地厂外综合配套工程(一期)主体工程标段1#、2#、3#通风空调机组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9-2-064)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霞浦核电基地厂外综合配套工程(一期)主体工程标段1#、2#、3#通风空调机组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2.3 标段划分: 华能霞浦核电基地厂外综合配套工程(一期)主体工程标段1#、2#、3#通风空调机组设备采购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2.5 交 货 期: 60天,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范围为1#、2#、3#通风空调机组。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采购、包装、运输、检验、验收、交付、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保养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通风空调机组厂家或取得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两者不能同时投标,且每家代理商只允许投报一个品牌。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及以上的通风空调机组设备供货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的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09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9月16日09时00分止。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