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招管(2025)32号
1. 招标条件
旬阳市红军镇朝阳寨金矿废渣综合整治工程已由旬行审准字【2025】33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旬阳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兴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红军镇庄院村朝阳寨和小河镇栗扒村鲁家沟。
2.2 建设内容:包括弃渣挡护工程、弃渣清运工程弃渣堆封场工程、排水工程、植被恢复工程、矿硐封堵工程、监测工程、配套工程等,根据以大带小、以点带面、整体治理的原则,将治理区内朝阳寨3处历史遗留废渣((AK-XY-12/13.AK-XY-14、AK-XY-15)原位封存,对鲁家沟1处汞锑矿渣历史遗留废渣堆(AK-XY-62)异位封存至朝阳寨,治理废渣共计41933.925m³,恢复废渣生态面积35086.54m²;封堵3个无水矿硐、1个有水矿洞。
2.3 项目投资总额:880万元。
2.4 计划工期:304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及招标文件等规定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 (含三级) 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注册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在本公司注册登记12个月以上,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且近三年所建工程无重大质量事故。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3.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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