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五台山国有林管理局太行山(山西段东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2025年人工造乔木林)五、六标段(茹村林场)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XJYZBGC-2025-04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县
一、招标条件
山西省五台山国有林管理局太行山(山西段东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2025年人工造乔木林)五、六标段(茹村林场)(招标项目编号:E1401005146001416001),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审批函[2025]183号、晋发改审批函[2024]139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山西省五台山国有林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茹村林场人工造乔木林8000亩。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山西省五台山国有林管理局太行山(山西段东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2025年人工造乔木林)五标段(茹村林场)
建设内容:完成人工造乔木林3967亩,建设内容包括整地、苗木、栽植、科技措施、未成林抚育、管护。
002 山西省五台山国有林管理局太行山(山西段东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2025年人工造乔木林)六标段(茹村林场)
建设内容:完成人工造乔木林4033亩,建设内容包括整地、苗木、栽植、科技措施、未成林抚育、管护。
建设地点: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县
计划工期:三年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3.2 信誉良好,无不良履约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中;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9月8日20:00至 2025年9月13日20:00(北京时间)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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