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月高新区小南屯、小东沟屯城中村改造项目(正式电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TAHP-CC-2025-02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净月高新区小南屯、小东沟屯城中村改造项目(正式电设计)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净经审字【2024】13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长春市新净发城中村改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及贷款,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净月高新区小南屯、小东沟屯城中村改造项目(正式电设计)
2.2项目概况:净月高新区小南屯、小东沟屯城中村改造项目,新建小区总用地面积39144㎡,共建设住宅、公建、地下等设施共计12栋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为99315.68㎡。
2.3建设规模: 110KV以下送电、变电工程
2.4招标范围:正式电设计(详见招标文件)。
2.5项目地点:长春市净月区。
2.6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2.7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近三年(2022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注:(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2)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申请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记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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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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