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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教育局购买校车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延吉市教育局购买校车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5]-00199号

2.项目名称:延吉市教育局购买校车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JLCR2025-CG35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人民币5,600,000.00元

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5,600,000.00元

7.采购需求:详见服务内容及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 年。

9.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要求本项目相适应的相关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经验等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2025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标前近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条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拆包;

(8)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09日至2025年09月15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2.地点: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方式:凡有意投标者,应当注册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凡已注册的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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